办理公证需要办理人在公证处递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公证人员审核后签发,为了顺利办理公证证件还需要提前对公证的注意事项有所了解。
公证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一种证件,想要办理此证件首先需要的就是申请者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办理人必须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想要办理则需要由监护人代理,除这一点外,还需要办理人了解以下注意事项。
申办注意事项:
1.法人申办公证,需要有法定代表人办理,其他组织有负责人办理即可。
2.办理公证之前需要提前对办理证件、材料做相关咨询。
3.申办人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费用到指定地点办理。
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急的申办人,需要提前告知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按实际情况审批。
5.申办人必须按照真实的需求以及意愿办理。
6.申办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可有虚假成分。
7.办理涉外公证,申办人需要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内容为:申办人基本情况、公证事项、公证目的、要求以及在哪个国家使用。
8.公司办理公正时必须有申请人单位或上级主管出具证明,证实真实性。
9.申办公证时需要提供公证文件的副本,以便审查、存档。
10.涉外公证均为一事一证,如果几项均在同一目的地使用可以装订在一起。
11.公证不可以在外文正本上盖有本国公证机关及公证员印章。
12.在装订公证书时,文尾需要有领事认证的空页。
13.认证时需要将公证书装订、封存妥当。
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之前申办人需要注意公证的有效时间,如果即将过期需重新办理。
2.当时公证机构是否还具有资质,如果当时办理公证机构已经变更名称或者与其他机构合并需重新办理。
3.持公证证件办理认证时需要确保目的国家要求的公证翻译是相同的语种。
4.翻译公证书时要保证翻译件与公证书原件一致。
因为公证具有法律效益,如果申办人的情况并不真实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对于那些材料不真实、伪造等情况我社并不会帮助办理人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