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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多地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市长要求明起不得强制公证

来源:齐鲁晚报时间:2020-10-30

  10月29日晚7点,大型问政节目《问政山东》节目如期直播,潍坊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就人民群众关心、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接受直播问政。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继承、受赠房产登记有三种途径:可以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也可以提交公证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件,三种途径均可办理登记。


  但是在潍坊市的潍城区以及寒亭区等地办理继承房产转移登记,公证材料却成了必选项。按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继承需要根据继承物价值,按不同比例收取,87平米的房子公证费需要3600多元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规定所需申报材料中,并没有把继承权公证书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记者在潍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潍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潍城分中心,以及寒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时,都被要求出具公证证明,而同样是在潍坊市,在坊子区和昌乐县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房产继承转移登记并没有要求必须做公证。


  对于这个问题,潍坊市市长田庆盈明确表示:继承房产没有必要非得出具公证材料,法律明确规定也可以出具公证材料,那就说明也可以不出具。他说,问政结束之后就开会,马上安排,从明天开始就不允许再强制出具公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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