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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司法局:火灾无情、公证有情,公证公安、联手解忧!

来源:法制播报时间:2021-04-02

  4月1日,韩城市公证处接待了几位特殊的"当事人",他们在辖区民警的陪同下,申请继续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看到当事人后,亲切的问道"你们沟通好了,可以办证了是吧"。


  这几位当事人一个月前来过公证处,被继承人赵某系我市芝川镇人,2020年的某一天家中突发火灾,导致赵某去世,其丈夫卫某严重烧伤,赵某去世后遗留有银行存款几万元,因不知道密码,无法支取,需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到银行支取;赵某与卫某夫妻有两个子女,尚未成年;赵某的父母健在,系我市板桥镇王村人,因女儿的突然去世,情绪比较激动,当时来到公证处后,因情绪问题与卫某家属发生冲突,导致继承公证无法正常办理;近一个月来,赵某的父母及兄弟姐妹与卫某家属多次发生冲突,双方报警,经派出所多次协调,并与公证处进行沟通,现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愿意继续办理继承公证,以便支取赵某遗留的存款。


  公证处在上次核实的基础上,由公证员与被继承人所在的村及相关亲属进行了电话核实,确定情况真实无误后立即为其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卫某因严重烧伤行动不便,公证人员在车里对卫某身份进行核实,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证处开通绿色,从快从便办理公证,于当天出具公证文书,避免当事人来回跑,并为其减免部分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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