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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证处办理首例活体器官捐献公证

来源:盐城公证处时间:2021-01-08

  盐城公证处近日办理了一起活体器官捐献公证,这在盐城市尚属首例。


  家住盐城市新区的28岁的孙某在南京就医时检查出患有尿毒症,需换肾。通过检测比对,母亲卞某符合肾脏移植条件,成功几率很大。然而就在准备做移植手术时,南京军区总医院告知:做肾脏移植手术要办理公证,患者需办理活体自愿捐献肾脏声明公证、自愿接受活体肾脏移植声明公证及双方亲属关系公证。


  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向孙某及其家人告知了器官移植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器官捐献人、接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予以核实。公证处考虑到当事人还要赶去南京做手术,从尽力挽救生命的角度出发,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于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当日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服务介入到器官捐献活动中,维护了器官捐献者自愿捐献器官的权利,避免了器官捐献者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遏制了器官买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同时彰显了公证服务民众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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