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北京市公证协会组织召开民事业务委员会、经济业务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公证业务问题。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杨和平、经济业务委员会主任李宗勇及全体委员参加会议,部分公证处负责人受邀参会。北京市公证协会副秘书长张靓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将对北京市公证协会《办理涉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强制拆除相关公证业务执业指引》《办理无(有)犯罪记录公证事项执业指引》《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形式》等公证重点业务问题、重要业务规范进行讨论研究。同时,对中国公证协会起草的《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办法》研提意见。
下一步,北京市公证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公证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在公证业务引领、新型业务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北京公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