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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推出绿色继承业务 切实履行公证社会责任之担当

来源:青岛司法时间:2020-09-15

  2020年,因为疫情的原因,工作虽然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也是鲜有前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稳步进行,人们渐渐恢复了日常的生活。


  当事人刘阿姨走进了公证处驻市北不动产登记一中心的办证点,因为丈夫留下了两套房产打开了话匣子。刘阿姨与老伴系原配夫妻,名下共有两处房产,老伴已去世多年,两处房产中各50%份额是老伴的遗产。刘阿姨与老伴育有一子一女,刘阿姨与子女商定,由刘阿姨和儿子最终继承两套房产。但实际情况并不像刘阿姨想的那么简单。刘阿姨的婆婆先于老伴去世,公公却去世在老伴之后。公公生前未表示放弃继承,亦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公公和婆婆共育有子女五人,而子女中又有先于或后于公公去世的。刘阿姨坦言已经来询问多次,继承人们也都表示愿意配合办理,但多次都因需要“跑”的材料太多而不了了之,因为疫情的缘故更是一拖再拖。用她自己的话说“光说这些家庭关系,把自己都要说晕掉了”。


  虽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但抽丝剥茧、捋顺清楚之后,刘阿姨的困难并非不能解决。我处开展的“绿色继承”公证服务,恰恰可以解决刘阿姨的“心病”。公证人员用画图的形式将法律关系结合法律规定解释、分析给刘阿姨听,并通过详细交流请刘阿姨提供各关系人的相关信息及调查线索。通过公证人员与各当事人的细致沟通、多方查证核实,最终顺利办理了继承公证。公证人员还根据自己学习掌握的税务知识建议刘阿姨与儿子签订了一份《析产协议》,既明确了各自的房屋权属情况,还省了税费。不到半个月刘阿姨与儿子就拿到了各自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对“绿色继承”公证服务更是赞不绝口!


  “绿色继承”公证是我处近几年不断探索的一站式服务继承公证创新模式。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同时,减少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环节,由公证人员主动承担调查取证的工作,代为调解,证后代为办理税费合算及不动产产权登记等综合多元化服务,秉承“从需求始,至过户终”的理念,将传统的继承公证服务向证前、证后延伸。“绿色继承”公证给了当事人便捷,其实质是公证机构敢于担当、主动承担责任。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解放思想,不拘泥于一些程序性的告知、笔录,更多的要把精力放在与当事人的接谈上,改变了以往“以证换证”的办证模式,通过自己的专业,切实解决当事人在继承公证中碰到的各种棘手问题,将法律赋予公证的职能发挥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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