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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公证法律服务多元化供给实现社会综合治理“三项保障”作用

来源:嘉兴市司法局时间:2020-08-26

  海盐县公证处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创新供给多元化公证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在做优传统公证工作业务外,积极推进公证参与行政辅助、司法辅助工作等新业务,不断做大做强公证市场。


  一是参与行政执法,保障行政行为效率。出台《关于加强公证参与行政执法过程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公证前置预防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证通过参与公共资源分配、保全证据、财产清点、提存等行政行为,助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政强制执行等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在规范执法行为、预防矛盾纠纷和减少行政诉讼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海盐县公证处共计办理征迁安置协议公证1868件,为行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办理保全证据公证542件,提存104件,国有(集体)土地招拍挂643件,现场监督公证1058件。无一起群众质疑行政投诉,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二是参与司法辅助,保障案件执行效率。海盐县公证处进驻海盐法院,成立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指派专人参与执行查控、制作法律文书、执行文书送达、执行款提存、终本案件查询以及司法拍卖。至7月底,公证共参与执行查控1883件;制作法律文书共计1242件;执行文书送达共计1292件;执行款提存共计31件,涉及金额共计32064803.9元,发放金额共计11073167.14元,剩余金额24344409.2元;司法拍卖共上拍67次,成交金额80845273元,平均溢价率达59.52%,组织看样56次。


  三是参与诉前调解,保障协议履行效率。今年6月,海盐县人民法院与海盐县公证处就部分诉前纠纷委托公证处调解达成协议。自7月1日起,海盐法院引导当事人选择公证方式解决纠纷,并将部分房屋买卖、商品房预售等涉及房地产类纠纷、金融借款类纠纷、涉企类经济纠纷、其他适合委托公证处调解的诉前纠纷事项委托给海盐县公证处调解。经由公证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同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由公证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文书。如果一方不履行,则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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