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市公证行业积极围绕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这一重要的工作任务,以加强行业自律监管为突破口,从开展质量专项检查、优化监管长效措施、创新收费检查机制、完善投诉惩戒制度四个方面入手,积极构建公证执业行为规范精准监督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公证执业规范化水平和办证质量,推动执业行为监管的精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根据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相关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在全市公证行业部署开展公证执业专项检查及2020年度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分为公证处全部自查、区县司法局随机抽查、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督导检查三个阶段。检查重点包括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公证事项质量状况,贯彻执行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情况,是否存在乱办证、与中介不正当交往、公证员助理或辅助人员单独办理公证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规执业行为,公证档案管理、公证专用纸管理、公证登记簿录入以及质量监管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等多个方面。检查时间自6月下旬开始,持续3个月。对于检查工作中的发现的突出问题,将进行仔细的梳理、汇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采取总结讨论、质量培训、警示教育等有效措施,深入检查指导,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整改推进。
优化监管长效措施。在已形成的公证处自查、区县司法局抽查、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开展年度质量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级互动质量检查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大标的额公证事项的质量监管,拟出台《大标的额公证事项网上质量跟踪指导办法》,对大标的额公证事项办结后自动网上推送至相应的指导人员开展质量复核、反馈指导、跟踪回访的网上质量监管措施予以规范和明确。纳入监管的公证事项标的额原则上以500万元为基准,并根据公证机构上年度办证量、质量状况等工作实际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通过优化质量监管长效措施,推动质量监管工作朝着常态化、透明化、规范化、严格化方向发展,使公证质量监管渐入“新常态”。
创新收费检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公证收费监管,规范公证收费行为,市公证协会创新建立公证收费检查长效机制,结合司法部提出的关于充分运用信息化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的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开展公证收费网上抽查工作,通过全市公证业务管理系统对全市41个公证处、220余名公证员办理的公证案卷的收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市公证协会将提交惩戒与争议调处工作委员会研究处理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4月至6月,共计检查公证案卷870件,涉及保全证据、协议、出生、法定继承、声明、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近20类公证事项,检查重点主要包括系统收费金额录入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违反收费标准的乱收费行为、减免收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整、协商收费事项协商收费手续是否完整等内容。检查中未发现低价竞争等违规收费行为,收费规范率达100%。公证收费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公证执业环境,防止公证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规范公证服务秩序,维护公证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完善投诉惩戒制度。一是完善行业惩戒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公证执业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公证人员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市公证协会在遵循《中国公证协会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试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公证协会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试行)》。规则从惩戒与争议调处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惩戒种类、违规行为及惩戒适用、惩戒案件工作流程、行业惩戒与行政处罚的衔接等几个方面予以了细化和明确,对于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维护公证执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规范执业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对公证执业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市公证协会出台了《执业行为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形成了“有线索必调查,有调查必结果,有结果必公开”的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增强行业惩戒工作警示效果,不断提升公证执业行为监督工作质态,有效杜绝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
中国公证网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