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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证协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五项要求

来源:中国公证网时间:2020-06-28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防控责任

  充分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上来,扎扎实实按照省厅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各次专题会议精神,压实各公证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五零目标”实现。


  二、提高警觉意识,落实“三不一慎”

  坚决克服大意、松懈思想,充分认识到公证行业作为“窗口”服务场所面临境内外群众上门办证的特殊性、一贯性和经常性,充分认识到公证人员在接待、咨询、办证、送达等各环节中易引发的病毒感染和传播隐患。各市联络组要对公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落实“三不一慎”要求,认真研判问题,建立防范预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加强自身防护,筑牢防疫战线

  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和往来公证处的群众,在进出办公办证场所时要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对前来办证的群众同时要查看健康码。遇有发热等不适症状,立即向公证处主要负责人、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省公证协会层报,并要求其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按照防疫要求开展隔离。公证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科学防疫方案,做好风险地区来访和有过与该地区接触史的人员的询问和登记,配置必要消杀物资,保持场所环境卫生。对往来境内外尤其是高中风险地区的特快专递和邮件要做好消杀工作。


  四、做好场所疏导,灵活办证方式

  对于人员集中办证的场所,要做好人员疏导疏散,依次询问谈话,避免在密闭环境中开展服务工作。要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办证手段,继续引导广大群众采取预约办证、电话咨询、线上受理等方式做好公证服务,有条件的公证机构要通过自媒体主动向社会公示公证人员联系方式,想尽一切办法方便群众办证,切实做到防疫与办证“两手硬”。


  五、严肃防疫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要加强对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政策的教育,对非必须进京的要劝导其暂时不得进京。不得组织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对不必要召开的会议应减尽减。确有特殊情况需赴京的和必须组织的活动,以及必须召开的会议要按照程序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和审批,并提前掌握上述人员身体状况和行为轨迹。严格落实公证机构工作人员行踪轨迹报告工作,对瞒报谎报出行情况和接触史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中国公证网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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