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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永丰县:启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对接试点工作

来源:江西公证网时间:2020-05-21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司法局和永丰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建立健全长期的司法辅助事务合作机制,率先在全市启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对接试点工作。


吉安市永丰县启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对接试点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司法厅决定自2020年1月起,确定了省内5家法院与公证机构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永丰县不在其中。为积极发挥公证在司法审判活动中的辅助作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江西省永丰县公证处主动与当地法院对接,在县司法局党组的支持推动下,与永丰县人民法院达成合意,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推进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中积极创新,先行先试。


  《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原则,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求, 充分发挥公证作为法治“第一道防线”和法院作为法治“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公证机构参与调解、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等方式从第三方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法院诉讼压力,促进司法资源合理分配,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切实推进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工作深入开展。


  永丰县公证处与永丰县人民法院经过充分协商和前期的积极探讨,还就合作要求、合作范围、合作内容、合作制度等达成了框架协议,明确公证机构主要参与的司法辅助事务包括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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