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江西省宜丰县公证处为蒋女士和吴女士办理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公证,助理中医事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医学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中医,为确保跟师学习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卫生部门规定师承双方应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并经公证。收到公证申请后,宜丰县公证处公证员,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师承双方的身份、学历、资质等条件,见证师承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师承双方的权益。为便利当事人,当天下午就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实现了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公证机构办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公证,不仅对师承关系的时间起点进行有效固定,更对师承双方的资质条件和意思表示进行专业的法律审查和确认,确保了合同的真实合法,为我国中医人才的培养和中医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