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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在全省有新突破

来源:江西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时间:2020-05-13

  近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单位创收情况、参考单位以往收入水平(含政府性奖励)等因素,批复同意了江西省吉安市庐陵公证处(以下简称庐陵公证处)按照吉安事业单位人均绩效工资总量的4倍自主分配绩效工资,此举在全省自收自支公证机构进一步规范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上有新突破。


  随着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尤其是公证机构改为公益二类事业体制,因受公证机构“非营利性”定位制约,公证机构绩效工资落实不够理想,没有建立与公证职业特点相匹配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影响了公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公证事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公证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吉安市司法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重点、解难题,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在省人社厅的关心支持下,吉安市人社局、财政局为吉安市公证事业的发展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帮助,庐陵公证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实现历史性突破,助推公证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


  目前,吉安市已全面部署,要求以此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事业单位公证机构尤其是自收自支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现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目标,不断推动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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