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分享到

关注微信公众号

陕西省公证协会印发《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机构复工办证

来源:中国公证网时间:2020-03-12

  为推动陕西省各公证机构规范复工,安全办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近日,陕西省公证协会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证机构复工办证的指导意见》,确保各公证机构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意见》指出,具备线上申办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结合受理能力、公证事项类型等,推广线上申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采取传统线下申办方式的,应当切实做好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的每日消毒、通风工作;做好工作人员、当事人的测温、登记等工作,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合理设置受理、等候区域的入场人数、人员间隔等,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外出办理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的,应当做好往返地点、时间、交通方式等登记工作,并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或消毒防护措施不完善的场所;收集材料尽量电子化,公证费支付尽量通过转账等方式进行,减少因财物传递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对涉疫情防护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速度,确保公证质量。


  《意见》要求,公证机构对于当事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及相关情况,应当尽量扩充核查渠道,提高网络核查、信函核查、电话核查及委托核查等非现场核查比例;必须现场核查的,应当做好核查人员的防护工作;具备电子审批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结合电子审批能力、公证业务类型等,推行电子审批,减少内部人员流动与接触。


  《意见》要求,公证机构可以与当事人约定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发送公证书。在代为邮寄前,应当做好公证书印章、装订等检查工作。

中国公证网

2020年2月28日

上一篇:长安公证处为监管部门打击疫情期间虚假宣传行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下一篇:山西省公证协会召开五届三次会长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