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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证”坊子法院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

来源:坊子法院时间:2021-08-04

  “真没想到,来法院不开庭不打官司也能解决我的烦心事!”当事人握着速裁团队法官杨春玉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坊子法院和坊子区公证处共同调解完毕,这是该院首次邀请公证处参与法院调解的民商事案件。


  为了进一步减少诉讼案件增量,落实好诉源治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多元化解纠纷,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该院携手公证处,积极探索建立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与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行为两者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将部分具有金钱给付内容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纠纷解决于诉讼程序之前。


  该院在受理民事纠纷后,将符合条件的纠纷分流至公证处等调解机构,由法官及调解机构人员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民事纠纷,法官引导当事人申请公证,再由公证机构对调解协议办理公证,当天就为当事人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


  “法院+公证”工作模式效果显著,一天内,30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该院速裁团队和公证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调解,当事人满意地拿到了公证书。新型的工作模式在解放法官回归审判主业的同时也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提升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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